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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部2016年美國和德國合拍的劇情片,為吉姆·賈木許執導和編劇。由亞當·崔佛與席芬坦·法拉哈尼主演。

當初會想要看這部電影是因為看到預告片裡,男主角拿著本子寫詩的畫面。年輕時,我也自詡所謂的「文青」,總愛買好看、好寫的本子,找個角落寫東西塗鴉。現在年紀大了,知道自己才華有限,再加上生活雜事太多,時間切割厲害,沒辦法定下心,反正說什麼都是藉口,一句話,寫的愈來愈少,筆不磨就不利,寫出來的東西自己都嫌難看。看到這部電影「派特森」的預告,心中一動,就想說一定要去看。

電影基本上就是描述派特森的一個星期的生活。派特森住在一個美國紐澤西州一個叫派特森的城市,是個公車司機。與城市同名,可以讓人更記得他的名字,但是也讓他像是缺乏了個人的獨特身分。他過的很規律,每天約6:30分起床,穿上前一天晚上準備好的制服,吃早餐,都是喜瑞兒加牛奶,然後帶著午餐盒上工。日子平淡到連他老婆幫他準備的午餐三明治都還比較有變化。

派特森除了寫詩之外,生活真的是無趣至極。我在看電影的時候,一開始會覺得,就這樣嗎?真的就是上班下班嗎?會不會在下一秒,派特森一轉動公車鑰匙,會碰的一聲整個公車爆炸起火嗎?不對,那是基奴李維的「捍衛戰警」的畫面。想到這裡,就覺得慚愧,自己受好萊塢的毒太深了。

在派特森規律的生活中,特別的地方是就是每天早上開始上工前,中午午休時間,會寫詩。這些詩句,是縈繞在他腦中的句子,他看到的影像,一些生活小物所引發的感觸聯想,隱藏在其中的對妻子的愛。這些句子,就像他這個人一樣,簡單、不複雜,而他像是一個工具,vessel負責把他們寫下來,記在筆記本中。

派特森從來沒想到要讓其他人讀他的詩,更別說要出版。這點和許多會寫東西的人不同。一般來說,作者需要讀者,演員需要觀眾,歌手需要樂迷,最好還能拼命鼓掌,最好還能有穩定收入,最好能借此養家活口。這樣講好像有點市儈,不過人必定得為生活考量,不然遲早會被現實打倒。派特森的身分是司機,一個沒沒無聞,毫不起眼的人,寫詩,對他來講是個自我滿足,自我實現的活動,他看、他想、他寫,無關於其他人。

大部分的人會覺得寫詩的人是愛幻想的,可是其實在這部電影,真正腦袋在雲端中的是派特森的老婆。她好像沒有工作,整天在家裡閒著沒事,就會在家中的窗簾阿、櫥櫃、牆壁啊畫圖樣,連杯子蛋糕都可以弄的像是黑白藝術裝飾。她還會幻想開一家杯子蛋糕店,同時成為一位鄉村歌手,真是非常天馬行空。反觀派特森卻是個務實派,老老實實的賺錢養家,在公車上偷聽乘客的對話也覺得有趣,晚上到小酒吧喝杯啤酒,有深愛的老婆在家裡,夫復何求呢?

派特森的老婆養了一隻小闘犬,派特森負責帶它到外頭辦事。一人一犬看似相安無事,直到有天小狗趁夫妻倆人外出慶祝時,把派特森不小心留在客廳的筆記本給咬個稀巴爛。派特森看著一地的碎片,所有的心血付諸流水,雖然看起來難過,可是並沒有發脾氣,他說的最重的話,就是對小狗說:「我真的很不喜歡你。」

派特森出去散步調適心情,來到了他平日中午用餐時會到的地方,面對著一個小瀑布,也可以看到瀑布上方的高架橋。他在那裡碰到了一位由永瀨正敏所飾演的來日本遊客,特意來到他心儀的詩人所生長的城市。雖然派特森沒有向這位日本遊客承認自己寫詩,但是兩人短短幾句交談,遊客即可察覺出對方也有個寫詩的靈魂。最後日本遊客送給派特森一本筆記本,雖然他並不知道派特森原本的本子的命運,可是這份禮物,默默的等待派特森再度執筆,給予它新的生命。

不論派特森承不承認,不論他是司機、醫生或者氣象學家,他就是一個詩人,他的職責就是動筆,不是嗎?就像派特森最後念的詩:

有一首古老歌謠

我祖父經常唱起

歌裡問到

你是否願意化做一隻魚

在同一首歌裡化做對象變成騾子或豬

而時常在我腦海中

浮現的是有關魚的問題

只有那一行

你寧願做一隻魚嗎?

好像這首歌的其他內容

都是多餘的一樣

 

藉由短短的一行,思考它是否繼續寫作,詩是派特森的生活,生存的一部分,那麼這個問題就不難回答。這部雖然簡單,卻有味道,平實的鋪陳,引到最後的對話與詩,是讓人回味的結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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